民间中医孙继石状告徐州铜山区卫健委一案,已于昨晚9时许双方达成和解,被告铜山区卫健委满足原告孙继石全部诉讼要求,对孙继石的龙麝堂做出的取缔和罚款予以否定并撤销。
民告官能达成和解一方面是当地法院和卫健委顺应民意而为的结果,天理大于法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根本特征,这点上要为徐州的相关部门点个赞;另一方面从处罚到自我否定撤销也能看出来执法部门在执法时存在很大的弹性空间,至少说明《执业医师法》已经滞后,当时医师法设立的大环境是为西医量身制定,中西医发展本来是两套不同体系,生搬硬套强加在中医头上本身已经严重脱离实际。
目前全国人大法工委正在公开面向全社会征求“医师法”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本平台结合对乡村医生和民间中医的调研,大家一致认为如果真正做到中西医并重,中医药要得到良好的传承和发展,必须跳出西医体系枷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医药之路,取消确有专长考试制度,顺应天理民意采用:备案制!
备案制
一、凡有正规执业场所满两年或以上,满五十份治愈病案且二年内没有医疗事故发生者可以向当地卫健委申请备案;
二、备案后每年治愈患者超百例且无正当投诉者,2-3年发正式执业等级证书;
三、允许有较高中医水平且口碑较好的老年乡村医生直接开办中医门诊;
四、当地卫健委与相关执法部门负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即可。
取消“确有专长”考试除了它本身设置的障碍(如需要推荐医师,这个医师只是有证,真实水平并不见得能高过民间中医,同时请他们推荐还需要花不少的费用)让民间中医难以企及,最重要的是考试条件要求提供临床病案,但同时又把民间中医行医定性为非法,没病案不让考,看病有病案就是非法行医,这本身很矛盾,相互冲突。所谓专长证定义的治疗范围完全是西医的一套,如胃痛的规定范围就只能治胃。中医治病讲究的是整体治疗,引起胃痛的原因很多,但如果疏肝理气治疗胃痛就属超范围。所以专长考试延续的还是西医模式,对中医而言很荒诞,非常不可取,必须取消。
以上相关意见和建议供全国人大法工委参考!
对于孙大夫一案,有一个网友总结的很好,在此借用:
三方都很有智慧!
卫健委撤销处罚,同意全部诉求,这在法理上就是孙继石(代表的民间中医)胜诉了。卫健委承认了错误,群体意志战胜了不合时宜的法规。赞!
法院能受理民告官就已是进步。能调和此事,不偏袒,不官官相护,能公开透明。和解是给败诉方台阶下,是彰明正确的导向。赞!
孙继石同意和解。体现了中国文化不争与和合的大智慧,内部矛盾内部解决,历史阶段性矛盾必会解决。这是大格局,大眼光。尤其代表民间中医敢于抗争不合理现状的作为,是最难得的。大赞!
法院和卫健委不坚持以成法论事,是巨大的进步。重理性是西方文化的基石,而重人心是中国文化的根底。 这是中国文化自信,文化复兴的标志。不再按西方文化的影响走,恢复传统文化的致良知的高维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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